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绍兴市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9浏览次数:24

 各部、处、室,各学院:
根据《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55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年度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及绍兴市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更新课堂教学理念,创新课堂教学方法,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推进在绍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提升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提供坚实基础。
二、立项主要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考核评价等。
1.突出面向课堂。立项项目主要面向课堂教学,适度偏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不仅要改革理论课,也要改革实验实践课。
2.突出授课模式改革。探索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鼓励各种模式的教学方法改革,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独立思考,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钻研问题、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
3.突出课程评价方式改革。改变单一的学业成绩考核办法,关注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关注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关注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的实际能力提高。
三、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各学院(部)推荐的项目数限定为10,各学院(部)按照要求认真规划和宣传,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填写《申报汇总表》(按评定成绩进行排序)上交至教务处。
绍兴市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实行备案制 2015年度我校立项名额为20项,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在本轮申报中择优推荐,并经校内公示后,向绍兴市教育局推荐备案。
四、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要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不得超过2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教务处将在各学院(部)初审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通过交流、答辩方式组织评审,做好我校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绍兴市2015年度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绍兴市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各学院(部)组织初审,并于915日前将《立项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送至黄婷OA邮箱。教务处将在各学院申报项目中评审产生2015年度校级课堂教学改革课题,并择优申报市级课堂教学改革课题,联系电话:8834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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